鉅大LARGE | 點擊量:1955次 | 2021年02月01日
為何鋰離子電池國家規定不能走空運呢?
為何鋰離子電池國家規定不能走空運?
鋰離子電池采用活性金屬材料,在乘機時可能發生高溫自燃或短路自燃等意外。所以民航總局設置了有關UPS電源電池的特種運輸規定:旅客攜帶的照相機、手提電腦、攝像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中的鋰離子電池,如安裝在設備中,且鋰含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可隨身攜帶或辦理交運;鋰含量在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鋰離子電池,必須經特種公司批準后攜帶。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絕緣保護,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超過160wh的鋰離子電池嚴禁攜帶。
要注意的是,備用的鋰離子電池不能托運,必須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且應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旅客可以將備用電池放入原始包裝中,或用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者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保護盒中。
(1)鋰離子電池須通過UN38.3測試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
(2)托運人供應的危險品申報文件,標注UN編號;
(3)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貼有僅限全貨機運輸操作標簽;
(4)其設計應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5)堅固的外包裝,鋰離子電池UPS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
(6)UPS鋰離子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電池在包裝內移動,包裝的方式應防止電池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
(7)單個包裝重量小于35kgs,鋰離子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防止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
特種公司操作事項:
1、僅限全貨機運輸;
2、鋰離子電池空運信息出現在機長通知單上;
3、增強機組意識和在緊急情況下的決策可能因此改變;
4、告知第一到場人員貨艙內電池的種類和數量;
上一篇:鈉離子電池在儲能中的優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