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103次 | 2018年07月08日
電動車充電設施基本電費或將在廣東免收
近日,廣東省發改委發布本省新能源汽車用電價格通知。通知指出,為利用價格杠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將對新能源汽車用電價格采取優惠政策。
其中包括:
一、廣東省除深圳市外,各類已安裝獨立電表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統一按大工業用電峰谷電價執行。充電設施接入電壓等級低于1千伏的,按大工業電度電價中1-10千伏對應的峰谷電價標準執行。深圳市各類已安裝獨立電表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報裝容量執行相對應的大量用電或高需求用電電價標準。報裝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下,或者公用變壓器接入的充電設施,按大量用電相對應的電價標準執行。
二、全省各類已安裝獨立電表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均免收基本電費。
三、各地級以上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各類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上限,最高不得超過每千瓦時0.8元,原上限低于0.8元的地方可繼續執行原有政策及標準。
四、氫燃料電池汽車專用制氫站用電價格執行《關于蓄冷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7〕5073號)規定的蓄冷電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