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085次 | 2018年07月12日
交通部要求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將有60萬輛新能源汽車
7月10日,國家交通運輸部在其官網發布重磅文件——《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中發〔2018〕17號)。意見指出,到2020年,交通運輸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圓滿完成,綠色交通制度基本健全,資源集約節約利用進一步加強,運輸結構進一步優化,綠色出行比例進一步提升,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取得明顯成效,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要求相適應。
關于推進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在交通領域的應用,意見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全面推進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工可、設計、建設、運營和養護全過程,通過土地節約、材料節約及再生循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舉措,積極推進綠色鐵路、綠色機場、綠色公路、綠色航道、綠色港口建設。建設項目嚴格執行國家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優化交通裝備結構,推廣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完善加氣供電配套設施,提高交通運輸裝備生產效率和整體能效水平。
二、推動LNG動力船舶、電動船舶建造和改造,重點區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換拖輪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支持長江干線、京杭運河和西江干線等高等級航道加氣、充(換)電設施的規劃與建設。推廣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城市配送、郵政快遞、機場、鐵路貨場、重點區域港口等領域應用。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高速公路服務區、機場場內充電設施建設。到2020年底前,城市公交、出租車及城市配送等領域新能源車保有量達到60萬輛,重點區域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
三、推進排放不達標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重點區域港口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加快推動長江干線水上洗艙站設施建設。推進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
四、推進機場設施“油改電”建設和改造,全面規范實施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重點區域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重點區域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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