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689次 | 2018年08月02日
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正式確立
7月25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經研究,確定京津冀地區、山西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青海省、寧波市、廈門市及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為試點地區和企業。
通知要求,各試點地區要與周邊地區建立聯動機制,破解影響和制約協作開展的瓶頸問題。結合各自產業基礎和特點,充分發揮區域互補優勢,開展廢舊動力蓄電池的集中回收和規范化綜合利用,促進形成以點帶面的協同發展格局,實現跨區域產業鏈融合發展。
統籌推進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推動汽車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務網點,充分發揮現有售后服務渠道優勢,與電池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及綜合利用企業合作構建區域化回收利用體系。做好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關信息公開,采取回購、以舊換新等措施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試點實施方案目標、任務等要求,做好組織協調,通過重大項目建設保證示范工作落實。加強與試點地區的對接合作,發揮自身優勢,在梯次利用商業模式構建、關鍵技術研發、標準規范研究及信息化平臺建設等方面加強創新。
非試點地區也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盡快研究提出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并將實施方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