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572次 | 2022年11月17日
動力鋰電池報廢量將達32.2Gwh工信部政策解讀
回收主體:工信部發布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8月1日正式生效。《規定》要求,我國將建立“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對動力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
政策解讀:
業界普遍認為,這是繼7月31日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啟動運行的又一政策利好。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增長111.5%。新能源汽車市場迎來爆發的同時,動力電池回收和再利用也成為新風口。根據預測,2018-202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將迎來“退役潮”,到2020年,動力鋰電池報廢量將達32.2Gwh,約50萬噸;到2023年,報廢量將達到101Gwh,約116萬噸。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問題逐步凸顯。在動力電池的報廢回收過程中,無論是梯次利用還是作為原材料回收處理,都需要回收主體的支撐。
可以說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臺運行邁出了關鍵第一步,而暫行規定有助于細化管理要求,并確保溯源管理平臺的順利運行。但由整車企業負責記錄跟蹤并上傳動力電池信息并非難點,難點在于電動車賣出后能否將電池回收回來,這是動力電池回收行業面臨的一大難題。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因整車企業大多僅是將電動汽車組裝,電池則由專門的電池企業提供,因此目前整車企業、動力電池企業、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企業這三類動力電池回收主體并存。而負責動力電池使用正常、生產供應、循環利用等環節,卻是電池企業專長。而且動力電池回收處置雖然相對簡單,但梯次利用較為復雜,需要的電池原始參數及使用數據分別要由電池企業和整車企業提供,企業之間如何交換衍接,需要進一步細化明確。
回收標準:GB/T34015-2017《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余能檢測》、GB/T34013-2017《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產品規格尺寸》、GB/T34014-2017《汽車動力電池編碼規則》8月4日發布一周年,三項動力電池國家標準的發布執行落實,加速了動力電池標準化。
政策解讀:
三項國家標準的出臺,尤其是動力電池規格尺寸的統一,有利于動力電池規模化發展。從2017年12月1日起,《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范》開始正式實施,它對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作業程序、存儲、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嚴格要求,使動力電池回收拆解有了科學的參照,使我國動力電池回收進入新階段。
眾所周知,動力電池體積大、成分復雜,回收再利用面臨諸多限制和技術門檻。廢舊動力電池的類型、規格、工藝等均存在不小的差異,且串聯并聯成組形式、應用車型、使用時間及工況都存在多樣性,無法自動化拆解,需要人工拆解處理。
有關專家認為,我國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標準體系需進一步完善,比如,還缺少單體電芯的拆解規范;大部分標準屬于推薦性標準,缺少強制性標準;標準的執行缺少激勵機制,如何保障標準落地還需出臺相應的政策。
回收市場:國家工信部等七部門3月6日印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決定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中部區域等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試點內容包括構建回收利用體系、探索多樣化商業模式、推動先進技術創新與應用、建立完善政策激勵機制等。
政策解讀:
這種政策層面的推動布局,無疑極為重要,但需進一步出臺相關配套政策舉措,強化現有政策的銜接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領域,扎實抓好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促進其市場化進程。
據悉,為使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從政策向市場轉型,工信部日前公布了第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中國電池聯盟也將于8月底至9月初開展“2018年動力電池回收再生企業巡訪調研”,進一步為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再生市場把脈。
專家預測,按照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規劃,政策扶持力度將繼續加大,以重點建設項目為抓手,解決好瓶頸問題,金融機構與社會資本的支持力度會加大,最終在政策、資金、合作渠道等多方面凝聚發力。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體系將更加完善,更多企業將布局動力電池回收業務,具備核心競爭力與現金流良好的企業將率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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