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539次 | 2018年09月05日
搭飛機最好只帶一塊備用鋰電池
清明小長假來臨,備足電池乘機出行的旅客不在少數,可你是否了解攜帶鋰電池超標乘飛機是不允許的呢?昨日,石家莊機場特種護衛部發布鋰電池(含充電寶)限帶提示,提醒旅客安全出行。
昨日,石家莊機場特種護衛部官方微博發布關于鋰電池(含充電寶)的限帶提示。微博稱,小型鋰電池(額定能量小于100Wh),做好絕緣措施,可隨身攜帶;中型鋰電池(額定能量在100-160Wh之間),做好絕緣措施,并經特種公司批準,此規格的備用電池每人最多隨身攜帶2塊;大型鋰電池(額定能量在160Wh以上)禁止隨身攜帶,禁止在行李中托運。如必須運輸,請依據貨運危險品流程實施。
鋰電池的額定能量應該怎么計算呢?微博中,提到了鋰電池額定能量的單位是“瓦特小時”(Wh)。
據了解,大部分鋰離子電池都直接注明了額定能量,但也有部分鋰離子電池未直接注明額定能量。具體換算的公式為:額定能量(Wh)=電池容量(Ah)×放電電壓(V)。其中,1Ah=1000mAh。
以一款手機電池為例,電池容量為1700mAh,放電電壓為3.7V,通過換算公式得到其額定能量為6.29Wh。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昨日,記者采訪了石家莊機場特種護衛部的安檢負責人。該負責人說,國家對旅客乘機攜帶鋰電池有嚴格的執行標準,限帶提示也是按照規定發布的,平常安檢中發現,旅客一般攜帶一塊手機備用電池,或者攜帶一塊筆記本電腦備用電池,都不會超標。但是個別如鋰電池輪椅使用的電池本身就超標。“所以,建議攜帶電子設備旅客最好只隨身攜帶一塊備用電池登機,以免給出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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