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047次 | 2018年09月05日
新手機電池的那些“好”習慣可以拋棄了
買了新手機前三次充電一定要在關機狀態下充夠12個小時,否則以后電池會不耐用;一定等電池用完了再沖充電……這樣的“好”習慣你還保留著多少,在技術越來越成熟的今天,這些習慣還有必要保留嗎?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技術的發展帶來的新概念。
新買的手機需要激活電池?
舊習慣:新買了手機,熱情的導購會一再叮囑一定要手機的電池進行“激活”。具體做法就是前三次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然后每次都要把電量用盡。這樣的場景應該是發生在若干年以前,現在很少有導購員會這么叮囑了,不過很多人還是保持了這個良好的“習慣。”
新概念:以前手機的電池是鎳氫電池,確實是需要我們人工激活的。但是現在手機大多數都是鋰電池,手機在出廠前均已激活,不需要進行12小時的超長時間充電。另外,鋰電池的手機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十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長時間充電的話,還有可能會讓你的電池處在危險的邊緣,從而損壞手機電池壽命。
一定要將電池用完了再充電?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舊習慣:很多人認為要等到手機完全沒電后再充電比較好,因為電池會有記憶效應,在不完全放電的狀態下充電,容易使電池過度充電,時間長了造成電池電壓下降。讓使用者產生電池很快就用完了的感覺。
新概念:較早的鎳鎘充電電池和鎳氫充電電池的確會產生一種被稱為“記憶效應”的現象,但是對于現在的大多數手機采用的鋰電池來說鋰電池根本不適用,因為它沒有多大記憶效應,用戶完全可以在電量還有10%到15%的時候充電。甚至假如你認為手機難以堅持完第二天,那么即便還剩70%的電量你也可以充,這個根本不必擔心。相反,深度充電(也就是用光了再充)反而對鋰電池有害。
移動電話不必移動著打
舊習慣:1998年,在宋丹丹黃宏的春晚小品《回家》中誕生了一句“名言”:“移動電話就得移動著打”。很多年過去了,移動電話移動著打得情況仍然很常見,在很多人的意識里,不停的走動似乎讓手機都“攬到”更多的信號,從而讓實現通話質量的改善。
新概念:接電話時來回走動,會造成手機信號強弱變化,而手機也總是不停地發射和接收電磁波,電磁輻射量也會增加,同樣的道理,在行駛的車上接打手機,也會加大手機的輻射量,這樣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脅,因此注意在接打手機時不要來回走動,盡量避免在行駛的車上接打手機。
藍牙是耗電大戶?
舊習慣:藍牙可以用來傳照片、傳音樂,不費流量,非常好用。但是只要你開著藍牙,它就會一直吃掉你那可憐的電量。所以沒什么用的時候盡量不要打開。
新概念:藍牙的功耗現在已經不是問題,藍牙4.0顯著的特點就是超低功耗。同時除了藍牙之外的其他傳感器,比如GPS、加速感應器、陀螺儀等等,在iPhone5s的M7協處理器和Android上的SensorHub出來之后,能夠不通過CPU而獨立管理這些傳感器,大幅度的降低功耗。所以,同時配備藍牙4.0的手機和可穿戴設備大可一直打開藍牙,保持實時的數據傳送。iPhone5s和擁有SensorHub的手機也完全可以保持GPS打開狀態,忘記電量不足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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