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2156次 | 2018年09月19日
攜帶鋰離子電池乘坐民航班機知多D
日前,北海機場安檢站一分隊在執行北海—西安3U8596航班任務時,在一個將近30人的旅游團隊中查出近2/3旅客的托運行李中都帶有充電寶。開包檢查員小李在請旅客取出托運行李中的充電寶并請其隨身攜帶時,很多旅客都表示不理解,認為充電寶并不是鋰電池。
事實上,“充電寶”屬于鋰電池聚合物儲電設備,相當于大容量的鋰電池設備備用電池,與手機、iPad、筆記本電腦、照相機、攝像機等設備中含有的鋰電池一樣,在高空環境下遇熱后很容易引起自燃。如果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運,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中容易受到擠壓或者被碰撞,從而引發鋰電池自燃,會嚴重威脅飛行安全。
雖然在機場候機大廳、值機區、安檢口都張貼著鋰電池的攜帶標準,但還是有許多旅客在攜帶鋰電池時犯起了糊涂。據北京南航地服工作人員介紹,每日,在南航北京出港的旅客當中,因托運行李中含鋰電池和充電寶需開包查驗的約900起;在旅客隨身攜帶的物品中,由于充電寶無標識原因,無法正常通過安檢的約80起。就在今年春運期間,南航北京出港旅客因為鋰電池、充電寶等物品被“卡”在安檢處,導致晚到登機口的旅客日均為55人。
在嚴峻的事實面前,不得不引起乘機出行旅客的注意,畢竟在旅客隨身物品中,幾乎都包括含有鋰電池的電子設備。那么,在乘坐飛機時,攜帶鋰電池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可作為行李運輸的鋰電池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在通常情況下,符合特種運輸條件的內含鋰電池的個人自用電子設備,如手機、照相機、筆記本電腦等,以及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在做好防意外啟動條件下,可作為手提行李帶上飛機。
此外,以鋰電池作為驅動的電動輪椅或代步工具應托運,但對其可拆卸的鋰電池,應將鋰電池卸下隨身攜帶。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個人自用電子設備的備用鋰電池、充電寶,在做好單個保護后,僅限隨身攜帶。同時,對于那些無法確定鋰含量或額定能量的鋰電池(例如,標注不清晰或未標注,且無其他證明),特種公司有權拒絕運輸。
鋰含量和額定能量的限制
旅客個人自用的電子設備中的鋰電池和備用鋰電池在作為行李運輸時,鋰含量和額定能量是有一定限制的。首先,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應不超過2g。其次,鋰電池額定能量不應超過100Wh。如果大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特種運營人批準后,方可運輸。但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禁止作為行李運輸。
而旅客自用的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中的鋰電池和備用鋰電池在作為行李運輸時,其鋰含量和額定能量的限制是: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應不超過8g;鋰電池額定能量應不超過160Wh。
同時,電動輪椅或類似代步工具中可拆卸的鋰電池,額定能量應不超過300Wh。
備用鋰電池的數量要求
對于旅客個人自用的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備用鋰電池,如果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超過2g,鋰電池的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允許旅客攜帶的備用電池的數量應以其在行程中使用設備所需的合理數量為判斷標準。
如果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特種公司批準后,每位旅客可攜帶的備用電池的數量應不超過2塊。
同樣,對于便攜式電子醫療裝置的備用鋰電池,每位旅客攜帶數量也應不超過2塊。
而對于可以卸下的輪椅用的鋰電池,旅客可以攜帶1塊不超過300Wh的備用電池,或者2塊不超過160Wh的備用電池。
如何判斷鋰電池額定能量
旅客如何了解自己攜帶的鋰電池的鋰含量是否超標?專家告訴筆者,如何判斷鋰電池的鋰含量對旅客來說確實是個難題,因為通常在小型電器中使用的鋰金屬電池上不標記鋰的克數。如果電池上標記有電流(mAh),可以將該數據除以1000再乘以0.3,即可得到該電池鋰含量的克數。
如果攜帶的電子設備較大的話,電池超過100Wh的可能性就比較大。所以,旅客在登機前應查看電池上的額定能量(Wh,讀作“瓦時”)數據。雖然一些電池上沒有Wh數據,但是會有放電電壓(V)數據和電流(mAh)數據,將這兩個數字相乘除以1000,即可得到Wh數。
運輸時如何保護鋰電池
備用鋰電池、充電寶等移動電源,應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包括將備用電池放置于原廠零售包裝中或對電極進行絕緣處理。例如,可將暴露的電極用膠布纏好,或者將每一塊電池單獨裝在塑料袋或者絕緣保護袋中,以避免與其他導電物接觸而漏電、觸電,發生意外。
同時,要謹防碾壓、刺穿鋰電池,或者對鋰電池施加高強度壓力,應與硬幣、鑰匙、首飾等金屬制品隔開。
安裝有鋰電池的設備應采取防止設備意外啟動的措施,并在乘機前做好防意外啟動工作。
【鏈接】順利登機小貼士
1.充電寶(或其他備用鋰電池)等移動電源,一定要購買正規產品,標注清晰,能夠確定鋰含量或額定能量,且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
2.符合特種運輸的充電寶(或其他備用鋰電池)等移動電源,數量一定不要超過特種運輸限制。
3.在您購票時,請向工作人員咨詢確認您乘機時攜帶的鋰電池以及設備是否符合特種運輸標準。
4.不要將損壞的鋰電池、召回的鋰電池或裝有這類鋰電池的設備攜帶乘機。
5.在您辦理乘機手續時,請您仔細參閱危險品運輸提示牌。
【提示】鋰電池的能量參考
1.手機鋰電池的能量一般在3Wh~10Wh;
2.單反照相機鋰電池的能量多為10Wh~20Wh;
3.便攜式攝像機的鋰電池能量為20Wh~40Wh;
4.專業攝像機的鋰電池能量可能超過100Wh;
5.筆記本電腦的鋰電池能量為30Wh~100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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