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237次 | 2018年09月22日
鋰離子電池安全標準被誤讀
隨著大屏手機和智能設備的普及,移動電源(俗稱充電寶)成了人們外出的標配,但隨之而來的各種安全事故也讓人膽戰心驚,標準的缺失也被看成是行業質量亂象的原因之一,這種情況不久將會得到解決。筆者從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獲悉,移動電源國家標準《信息技術便攜式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范》已經由國家標準委下達制定計劃,由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牽頭組織起草,這意味著我國正式開啟了移動電源國家標準制定程序。
去年7月,質檢總局對市場上的32批次充電寶進行抽檢發現,32批次產品均存在質量安全風險。其中,9批次產品電芯重物沖擊測試不符合,存在內部短路時起火爆炸風險;28批次產品輸出電氣性能測試不符合,存在“燒”壞被充電設備風險;20批次產品外殼材料可燃性測試不符合,無法對電芯起火進行阻燃。此外,17批次產品被發現容量虛標。
移動電源行業缺乏統一的國家標準,也被社會和業內看成是導致各種產品亂象的根源之一。去年12月,我國首部鋰離子電池安全國家標準《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GB31241-2014)發布,由于該標準適用于充電寶用的鋰離子電池,一度被媒體誤讀為“首個移動電源國標”,不過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業界對移動電源國標的急迫需求。
“GB31241是鋰離子電池安全標準,不是移動電源標準,不可以看成移動電源標準。”工信部鋰離子電池安全標準特別工作組秘書、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安全實驗室副主任何鵬林表示,移動電源屬于有獨立功能、可以單獨銷售和使用的產品,屬于一種整機設備;而電池只是整機設備的一個部件或者元件。GB31241屬于元器件標準,而非整機標準。
何鵬林解釋說,移動電源的安全性評估應使用整機標準GB4943.1-2011或者GB8898。其中GB4943.1-2011為《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8898-2011是《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安全要求》。二者要求相差不大,具體要使用哪個標準取決于移動電源給何種設備供電(這與電源適配器類似)。GB4943.1-2011和GB8898均要求整機設備的安全關鍵件滿足相應的元器件安全標準要求。鋰離子電池是移動電源(屬于整機設備)的安全關鍵件,因此GB31241發布實施之后,移動電源用的鋰離子電池也應滿足GB31241的要求。但是,移動電源作為一個整機設備,其安全性不是單單靠一個元器件標準(GB31241)就可覆蓋的,其余的安全要求需要用GB4943.1或者GB8898來評估。
據透露,已經下達制定計劃的移動電源國家標準《信息技術便攜式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范》,對于移動電源的安全性,將綜合考慮整機設備的安全(GB4943.1/GB8898)和鋰離子電池的安全(GB3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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