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884次 | 2019年07月10日
動力蓄電池擬納入“汽車三包”,汽車電池故障可退換
7萬元的新能源汽車,換電池卻要花8萬元?3月19日,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針對《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4月13日前提交)。修訂稿中,最大的變化就是就家用電動汽車主要零件“三包”作出規定。
家用電動汽車主要零件新增“三包”責任
一是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車主要系統,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或者交付產品)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
二是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發生的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累計更換2次后,或者這些主要系統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三是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四是在退換車條款中補充了家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起火的故障。
油電混合動力汽車中的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適用于本規章。氫能源等其他新能源汽車目前尚未批量上市,本次修訂暫不涉及相關內容。
補償系數從調整到不超過0.7%
目前,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駛里程6萬公里,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駛里程5萬公里。在三包期限的規定上,新能源汽車與燃油車標準一樣。
針對當前消費者退換車支付補償費用偏高的問題,修訂稿中通過對比研究國外類似法規和測算,將使用補償系數n從現行《汽車三包規定》中的0.5%至0.8%調整到不超過0.7%。
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確定,不超過0.7%,并在三包憑證中明示。
同時,增加了推動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第三方處理機制的規定,以構建多元的汽此外,考慮到三包起算日期目前按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算,而實際銷售活動中大量存在向消費者交付產品晚于開具發票的情況,增加向消費者交付家用汽車產品晚于購車發票開具日期的,按照實際交付日期起算的規定。
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書面要求更換、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書面要求更換、退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或者未按本規定負責更換、退貨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
購新能源汽車減少“后顧之憂”
新能源汽車續航問題,一直飽受詬病。在上述新能源汽車相關的三包條款中,動力電池顯然是重中之重。
在純電動汽車中,動力電池成本占到整車的近一半左右。“對于消費者來說,首先是少了一個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后顧之憂。”業內人士表示,在“三包”期更、退換,將大幅減少后期更換電池的成本。
另外,廠家用60公里/時等速續航宣傳新能源汽車產品,但實際情況大幅縮水的現象,近來備受爭議。新規要求生產者將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告知消費者。
上游新聞記者 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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