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097次 | 2020年02月24日
最高補800萬!佛山市南海區修訂加氫站及氫能車輛扶持辦法
十二月十三日,佛山市南海區發展和改革局公布向社會公眾征求《佛山市南海區促進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扶持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最高補800萬!佛山市南海區修訂加氫站及氫能車輛扶持辦法
根據《辦法》,南海區將設立南海區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專項扶持資金,所需資金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編報年度預算向區財政申請。
據觀察,該《辦法》中扶持內容重要分為加氫站建設扶持、加氫站運營扶持、氫能源車輛補貼鋰離子電池。《辦法》提出,享受補貼的公司,須承諾在南海區持續經營5年以上,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加氫銷售價格標準給予符合補貼條件的氫能源車輛優惠。以下是三種扶持介紹:
1加氫站建設扶持
加氫站建設的區級補貼資金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只享受一次區級扶持補貼政策,但可按上級的相關政策享受上級補貼。
(一)加氫站建設按以下標準給予區級補貼。
▲加氫站建設補貼標準
(二)加氫站日加氫能力按以下標準界定。
▲加氫站日加氫能力界定標準
(三)2019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動工,承諾并實現在2020年六月三十日前建成并正式投入運營的加氫站,可按2019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建成的補貼標準執行。
(四)加氫站經南海區加氫站專家組評審通過、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簽訂涉氫設備采購合同并動工后,可以按加氫站建設補貼標準鉅大鋰電申請30%的預撥補貼。
2加氫站運營扶持
(一)以年度調控價格為目標,鼓勵加氫站運營公司尋找性價比更優的氫氣來源,促進服務能力的提升,按以下標準給予加氫站運營公司加氫補貼:
鋰離子電池▲加氫站運營公司加氫補貼標準
(二)鼓勵加氫站商業化運營,在本辦法適用期內給予加氫站財政貢獻獎勵,2018-2022年度獎勵金額為其加氫業務增值稅區級地方政府留成部分的100%。
3氫能源車輛運行補貼標準
對符合本辦法的氫燃料電池車輛(本辦法指的氫能源車輛鋰離子電池廠家是指整車、動力系統總成或電堆為南海區注冊公司生產的氫燃料電池車輛,包括氫燃料電池汽車、軌道交通車輛、觀光車、叉車等)給予運行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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