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147次 | 2020年09月14日
鋰離子電池的充放電要求以及維護電路介紹
1、鋰離子電池的充電:根據鋰離子電池的結構特性,最高充電終止電壓應為4.2V,不能過充,不然會因正極的鋰離子拿走太多,而使電池作廢。其充放電要求較高,可采用專用的恒流、恒壓充電器進行充電。通常恒流充電至4.2V/節后轉入恒壓充電,當恒壓充電電流降至100mA以內時,應中止充電。
充電電流(mA)=0.1~1.5倍電池容量(如1350mAh的電池,其充電電流可操控在135~2025mA之間)。慣例充電電流可選擇在0.5倍電池容量左右,充電時刻約為2~3小時。
2、鋰離子電池的放電:因鋰離子電池的內部結構所致,放電時鋰離子不能悉數移向正極,必須保留一部分鋰離子在負極,以確保在下次充電時鋰離子能夠暢通地嵌入通道。不然,電池壽數就相應縮短。為了確保石墨層中放電后留有部分鋰離子,就要嚴格約束放電終止最低電壓,也就是說鋰離子電池不能過放電。放電終止電壓通常為3.0V/節,最低不能低于2.5V/節。電池放電時刻長短與電池容量、放電電流巨細有關。電池放電時刻(小時)=電池容量/放電電流。鋰離子電池放電電流(mA)不應超過電池容量的3倍。(如1000mAH電池,則放電電流應嚴格操控在3A以內)不然會使電池損壞。
現在市場上所售鋰離子電池組內部均封有配套的充放電維護板。只需操控好外部的充放電電流即可。
鋰離子電池的維護電路:
兩節鋰離子電池的充放電維護電路如圖一所示。由兩個場效應管和專用維護集成塊S--8232組成,過充電操控管FET2和過放電操控管FET1串聯于電路,由維護IC監督電池電壓并進行操控,當電池電壓上升至4.2V時,過充電維護管FET1截止,中止充電。為防止誤動作,一般在外電路加有延時電容。當電池處于放電狀況下,電池電壓降至2.55V時,過放電操控管FET1截止,中止向負載供電。過電流維護是在當負載上有較大電流流過期,操控FET1使其截止,中止向負載放電,目的是為了維護電池和場效應管。過電流檢測是運用場效應管的導通電阻作為檢測電阻,監督它的電壓降,當電壓降超過設定值時就中止放電。在電路中一般還加有延時電路,以差別浪涌電流和短路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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