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519次 | 2021年11月01日
有關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八條政策提議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建設汽車強國的戰略途徑。2016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沖破50萬輛,保有量沖破100萬輛,占全球新能源汽車市場的比例達50%,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將來,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仍將快速上升,2020年產銷量將達200萬輛,保有量沖破500萬輛。
新能源汽車的大規模使用,將導致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問題的聚集爆發。依據相關相關經驗,我國運營類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報廢周期為3-5年,私人乘用車報廢周期為5-8年。目前,我國已有一批2012年之前推廣的新能源汽車進入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期。從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過程來看,2015年之前我國新能源汽車年產銷量在10萬輛以下,2015年起年產銷量開始沖破30萬輛。這意味著,自2018年起,我國將逐漸面對動力鋰離子電池大規模回收利用問題。為保障新能源汽車產業可繼續發展,我國應從戰略高度加以考慮和謀劃布局,加快構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當前是我國構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的機會窗口
整體來看,我國面對大批量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退役、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率低及相關范疇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需求量大等問題。如不妥善處理,將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及經濟社會造成諸多不良影響。從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上升態勢來看,我國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數量將在2018年沖破30萬噸,2020年沖破50萬噸。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不健全等原由,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率較低。據統計,2015年報廢動力鋰離子電池數量累計為2萬~4萬噸,但對應的回收率僅為2%。2016年,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數量不足1萬噸,回收率不到20%。
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率低,將帶來一系列不良影響。資源約束方面,倘若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問題不能較好處理,到202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將導致鈷資源的供需矛盾突出、甚至受制于國外的風險。生態環境方面,倘若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率依然保持在當前的低水平,將有大量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流入私人小作坊或廢棄,對生態環境帶來巨大挑戰。其它范疇需求方面,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超過1億輛,低速電動汽車保有量也達到幾百萬輛,它們對鋰離子動力鋰離子電池的需求快速上升。倘若需求不能得到滿足,將對這些范疇出現顯著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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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分解聲明,當前是我國構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的緊要機會窗口。為破除以上問題和風險,我國有必要加快構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當前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存在的問題和障礙
(一)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存在的突出問題
近年來,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帶動和國家支持政策的推動下,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取得一定進展。但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技術不成熟、回收網絡不完善、支撐體系不健全、商業模式創新不足等問題的存在,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還不夠成熟,回收利用成本高、效率低等問題突出。
1.產業化技術不成熟
產業化關鍵技術方面,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前端亟需處理的動力鋰離子電池退役判定標準及測試技術、可梯級利用電池剩余價值評估技術、單體電池的自動化拆解和材料分選技術缺失。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方面,一些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公司采取手工拆解技術和傳統回收工藝,處理不好拆解及回收帶來的環保問題和安全問題。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設備方面,由于設備不規范,沒有實現標準化,尚不能大規模加工,成本較高。
2.回收網絡不完善
回收利用網絡是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的緊要組成部分,然而,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少、參與主體少、回收利用渠道不完善等原由,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網絡尚不完善。首先,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較少。目前,我國已形成了一些專門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公司,如廣東邦普、深圳格林美、江西贛鋒鋰業等,但數量偏少。梯次利用方面,國家電網、我國電科院等機構積極推進動力鋰離子電池梯次利用,但技術仍舊不夠成熟,大規模推廣尚需時日。其次,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渠道不暢通。隨著動力鋰離子電池大規模報廢期的臨近,越來越多的新進入者開始布局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然而,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的主導公司不明朗,加之地方政府、國家電網、公交公司對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資源各自為政,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公司和新進入者之間并沒有形成合力,這又導致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渠道不健全、不暢通。
3.支撐體系不健全
目前,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支撐體系還不夠健全。這不僅表現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相關管理規范及標準體系的不完善,還表現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技術研發、財稅激勵等支持政策的不健全。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管理規范尚未完善,行業管理雜亂,一些不規范的小作坊承擔了回收利用主體的角色。由于這些小作坊不具備相關資質,普遍存在安全隱患及環保風險。
在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一些核心環節,管理規范及支持政策缺失,對回收利用出現了分明制約。例如,退役動力鋰離子電池存儲及運輸缺乏必要的規范,容易因存儲及運輸不規范而引起環境問題和安全風險;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化技術研發,特別是一些亟需的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缺乏必要的支持;并且,對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也缺乏必要的財稅激勵,這也導致一些低殘值或無殘值的動力鋰離子電池無人回收。
4.商業模式創新匱乏
隨著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問題越來越急切,一些新能源汽車公司、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報廢車拆解公司、電池材料公司都有參與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意愿。雖然這些公司都掌握一定的資源,但由于缺乏商業模式創新,不能形成清晰的商業模式,可繼續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模式難以啟動。此外,由于低速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儲能等范疇市場還未完全放開,新能源汽車公司和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尚未向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開放bMS數據,商業模式創新所需的資源整合和跨界協調難以實現。
(二)我國現有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癥結分解
以上分解聲明,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化技術不成熟、回收網絡建設滯后、支持政策及監管措施不到位、商業模式創新匱乏等問題突出,這導致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不健全。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不健全,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效率低、不經濟,并存在安全隱患和環境風險。
1.回收利用效率低
回收利用體系不健全是導致回收利用效率低的緊要原由。詳盡來看,影響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效率的原由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動力鋰離子電池種類繁多,動力鋰離子電池拆解工藝差異較大,加上動力鋰離子電池評估、拆解和分選等技術不成熟,導致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前端效率較低。其次,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商業模式不成熟,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難以獲得新能源汽車公司、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等掌握的資源,并難以與儲能等范疇形成跨界協作。最后,消費者及相關公司積極性不高,導致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效率較低。
2.回收利用不經濟
受回收利用效率低、回收利用技術不成熟、沒有形成規模化等因素影響,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不經濟現象普遍。首先,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流程繁瑣,回收利用成本較高。由于動力鋰離子電池種類繁多導致的拆解及分揀難度大、拆解回收工藝復雜等原由,二次成組設計成本和出產成本顯著新增。其次,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技術不成熟,也是導致回收利用不經濟的緊要原由。例如,采用傳統工藝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公司,回收解決1噸廢舊磷酸鐵鋰動力鋰離子電池將虧損430元。最后,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尚未形成規模效應。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報廢回收尚未大規模爆發,導致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量偏少,這又進一步導致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規模不經濟。
3.回收利用存在安全隱患
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體積大、能量密度高,相應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流程長、過程復雜,在當前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不完善的條件下,容易出現安全隱患。例如,由于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評估、分揀等技術不成熟,動力鋰離子電池單體的一致性無法得到保障,導致用于梯級利用的退役動力鋰離子電池在反復的充放電過程中極易出現電池短路過熱,引起電解質的燃燒甚至是爆炸起火。此外,由于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狀態不穩定,在運輸過程中倘若不進行合理的封裝和安全解決,也有可能造成短路、起火,甚至爆炸。
4.回收利用具有環境風險
動力電回收利用體系的不完善,也容易造成生態環境風險。例如,一些退役動力鋰離子電池消費類產品流入市場,脫離了相對嚴格的動力鋰離子電池監管體系,無法得到有效回收。更為嚴重的是,動力鋰離子電池電解液中作為電解質的六氟磷酸鋰具有極強的腐蝕性,遇水會發生分析出現HF等劇毒氣體,倘若隨意丟棄,將帶來嚴重污染。同事,不少傳統報廢汽車拆解公司承擔了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拆解工作。由于它們沒有專業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存儲場所,管理手段相對粗放,其存儲場地往往針對一般汽車拆機零部件的存儲而設計,拆解產物分類后隨意堆放,具有較大環境隱患。
對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提議
當前,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取得一定進展,但由于回收利用產業化技術不成熟、回收網絡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健全、支持政策不到位、商業模式創新匱乏等原由,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效率低、不經濟,安全隱患和環境風險爆發可能性大,尚不能滿足大批量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需求。為落實汽車強國國戰略,加快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和實現新能源汽車產業可繼續發展,我國有必要從戰略高度布局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保障大批量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為加快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我國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做好頂層協調及設計
從戰略高度布局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首要工作是做好頂層設計。為此,國家需制定專門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指揮意見,明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發展方向,確定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技術研發、回收網絡構建、商業模式創新、支撐體系建設等重點任務,部署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工作安排。由國務院牽頭,依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增強部門協同配合,強化對地方政府的指揮與監督,及時總結推廣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成功相關相關經驗和有效做法,重大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2.增強產業化技術攻關
加快動力鋰離子電池退役判定標準及測試技術、可梯級利用電池剩余價值評估技術、單體電池的自動化拆解和材料分選技術等關鍵共性技術研發。鼓勵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新技術、新工藝研究,通過提升回收利用前的預解決技術,以及采取更先進的制備工藝,最大限度地提取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中的各類元素,在減少后續污染的同時,得到高附加值的回收材料。發展更易實現批量化解決的回收利用技術,不斷提升原有回收利用技術及工藝水平。推進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關鍵設備標準化、規模化,提升設備自動化水平。加大加工、控制和測試設備創新,推進全產業鏈工程技術能力建設。
3.健全回收網絡
構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為主體,新能源汽車公司、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儲能等主體參與的回收利用網絡。鼓勵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梯次利用新公司發展,支持有實力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和新能源汽車公司、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等開展回收網絡建設。增強協調協作,有效整合資源,加快以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為主導,新能源汽車分銷網絡、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站點和報廢汽車拆解公司為主體,新能源汽車公司、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儲能主體和地方政府等主體積極參與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網絡。
4.創新商業模式
構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新能源汽車公司、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和消費者都受益的商業模式,通過回收利用能力的不斷提升實現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網絡的擴張,是推進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必要途徑和有力保障。鼓勵技術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及有實力的新能源汽車公司、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等主體創新商業模式,通過滿足退役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需求來創造價值,并使商業模式的參與者獲得價值。鼓勵商業模式創新主體通過采用新技術和融合新興技術來提升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能力。加快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為商業模式創新主體跨范疇整合資源創造條件,鼓勵更多的社會資源參與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商業模式創新。
5.開展試點示范
開展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試點示范,以試點示范帶動加快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選取新能源汽車發展聚焦區域和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基礎較好城市,積極開展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試點示范。引導試點地區加快完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規范和支持政策,積極開展商業模式創新,加快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網絡建設。總結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試點示范相關相關經驗,形成可復制推廣的回收利用模式,實現大范圍推廣使用。
6.完善支撐體系
制定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支持政策,健全回收利用管理措施,逐步完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支撐體系。研究出臺針對性的支持政策,增強對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激勵。結合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研發項目,重點支持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化關鍵技術、回收利用重點設備研發,支持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新技術、新工藝研發。設立獎勵基金,對示范效果好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試點進行獎勵。探索建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押金制度,對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和汽車報廢拆解公司等主體進行激勵。制定財稅支持政策,對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給予稅收激勵,對低殘值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司進行補貼。建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公共服務平臺,完善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評估機制和定價機制,建立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市場。
完善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標準和管理規范,健全回收利用管理措施。出臺動力鋰離子電池管理規范細則,進一步明確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責任主體,開展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公司資格認證。加快動力鋰離子電池分類、包裝、運輸、存儲、梯級利用等環節及報廢新能源汽車拆解等相關標準制定,增強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安全性管理。強化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規范管理,有關回收利用流程不規范、出現環保及安全問題的違規公司,進行嚴厲處罰。
7.融合新興技術
融合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新興技術,提高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質量和效率。采用大數據等手段,提高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評估及分選效率,強化分類、包裝、運輸、存儲、梯級利用等環節協作。增強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動力鋰離子電池全生命周期使用,聯合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鋰離子電池公司、動力鋰離子電池分選及拆解公司、梯次利用公司等主體,共建逆向的大數據系統建立,實現對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的可追溯管理系統。
8.強化融資支持
鼓勵利用社會資本設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發展專項基金,通過PPP等方式,為社會資本參與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創造條件。鼓勵金融機構在商業可繼續原則下,創新金融產品和保險品種,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融資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財政出資和社會資本投入的多層次擔保體系,積極推動設立融資擔保基金,拓寬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公司、梯次利用公司及相關主體的融資渠道。
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取得一定進展,但由于回收利用產業化技術不成熟、回收網絡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健全、支持政策不到位、商業模式創新匱乏等原由,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效率低、不經濟,安全隱患和環境風險爆發可能性大,尚不能滿足大批量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需求。為落實汽車強國國戰略,加快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和實現新能源汽車產業可繼續發展,我國有必要從戰略高度布局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體系,保障大批量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